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模式-“众筹融资”

Mark wiens

发布时间:2023-04-29

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模式-“众筹融资”

  众筹(CrowdFunding)一词起源于美国,指普通大众以互联网为平台,集中单个资金用来支持某个项目或组织。众筹融资是互联网金融创新的重要形式之一,是未来新金融领域最具潜力的模式。

  按照募资的形式,众筹可大致划分为四类模式。第一是“捐赠模式”,个人以捐款、慈善、赞助的形式为项目或企业提供财务资助,不求实质性财务回报。典型的例子有赈灾救助、选举、电影制作、免费软件开发等。第二是“奖酬模式”或“回馈模式”,部分项目中出资人可能会得到一些小礼品或预售产品作为回报,但这些赠品通常价值较低,并非一般意义上的投资回报。第三是“借贷模式”,个人借钱给一个项目或企业,预期得到偿还,并希望得到一定的财务回报。由于出借人是大量的个人,借款人也是个人,这种借贷模式通常称为P2P(个人与个人)借贷。第四是“股权模式”,个人投资于一个实体以期获得实体的股份或分享实体未来的利润。

  众筹的文化根源是通过社区为项目进行募资,后者已有数百年的历史。互联网的发展使得这种基于社区的融资模式迁移到线上,减少了交易成本并拓展了潜在的受众。早在2000年初,众筹就成为一种新型的为项目进行融资的方式。受益于这种低成本的融资方式,小的、在金融业中缺乏背景的企业家们得以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募资。

  众筹对资本市场发展和经济增长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一是有利于缓解小微融资难的问题,鼓励创新创业;二是有利于丰富投融资渠道,刺激金融创新;三是有利于引导民间金融走向规范化,拓展和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四是有利于分散融资风险,增强金融体系的弹性和稳定性;五是有利于创造就业机会,促进技术创新和经济增长。

  近年来众筹在全球发展迅速。根据一家市场调查公司的近期研究报告,2009年全球众筹融资额仅5.3亿美元,2012年快速上升至27亿美元,2013年预计达到51亿美元。2007年全球有不足100个众筹融资平台,到2013年6月已经超过670个,成功为100多万个项目募资,覆盖社会公益、创业、艺术、影视、音乐、互动数字媒体等多个类别。

  从地区分布来看,北美和欧洲是众筹融资最活跃的地区。2012年全球众筹融资总额的95%来自北美和欧洲,其中北美地区众筹融资额为16亿美元,占比约60%。在全球活跃的众筹融资平台中,美国的占比超过50%。

  从募资形式来看,2012年众筹融资募得的27亿美元中,52%通过捐赠模式或奖酬模式,44%通过借贷模式,4%通过股权模式。欧洲是股权模式使用得最广泛、增长也最快的地区。全球近三年以来的股权模式众筹融资平台中,欧洲占大部分,年增长率114%。

  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就美国来说,问题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众筹的股权融资功能还没有合法化。在2012年美国JOBS法案出台之前,由于以股权作为众筹的标的物缺少法律上的支持,众筹平台基本上采取给投资者一次性短期回报的形式,而股权回报的形式比较缺乏。JOBS法案要求美国证监会(SEC)制定众筹的监管细则,但迄今没有出台最终文件,因此目前还不能说通过众筹进行股权融资是合法的。二是投资者保护措施还不到位。以著名的众筹平台Kickstarter为例,该平台缺乏对融资者欺诈行为的有效约束机制。虽然该平台对融资项目进行评估,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展示,但仍然出现了一些融资者在创意项目中造假。另外,该平台的融资者可能会挪用资金或不按期给予投资者约定的回报。

  股权模式的众筹在各国监管程度不一。美国的JOBS法案开启了股权式众筹合法化的大门,但该法案只是概述一些初始的监管框架,具体的实施办法还有待SEC出台最终的监管规则。英国和德国已经将股权式众筹融资看作合法的融资模式。2012年7月,SeedrsLimited获得英国金融监管局(FSA)的批准,成为第一个被合法认可的,以买卖股权的方式来融资的众筹平台。但两国均没有专门针对股权众筹立法,而是将其纳入现有的金融监管法律框架。意大利在美国之后通过了类似的关于股权众筹的DecretoCrescitaBis法案,并于2013年7月率先签署了监管细则,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将股权众筹合法化的国家。加拿大没有设定全国性的众筹监管规则,而是由各省的监管机构负责监管。股权模式的众筹融资在安大略省已经被合法化,并受安大略省证券委员会(OSC)的监管,但在加拿大其他省份仍属于违法的融资形式。

  总体来看,整个众筹市场还处于婴儿期,但其发展潜力巨大,将成为全球各国用以增强经济竞争力的重要渠道。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众筹有望成为其推动经济增长和金融创新的有力工具。据世界银行估计,发展中国家有3亿以上的居民有能力参与小额的众筹投资,至2025年全球众筹市场的年均潜在规模为900亿至960亿美元,其中中国的增长空间最大,预计彼时其年均规模可达500亿美元。

  国内捐赠模式和奖酬模式的众筹平台目前有十几家,总募集资金规模超过1000万元。其中点名时间上线个项目上线,总共已完成了上千万元的募资。几乎所有的此类平台都只支持以项目的名义集资,不向创业公司开放。支持的项目类别限于设计、科技、音乐、影视、食品、漫画、出版、游戏、摄影等范畴,一般不接受慈善项目,也不开发销售尾货的项目。投资者的收益仅限于实物产品。

  借贷模式的众筹即网贷方面,2007年8月诞生了首家小额无担保P2P网贷平台“拍拍贷”。2009年后成立了一批P2P网贷平台,比较知名的有红岭创投、人人贷、E速贷、易贷365等。2011年网贷平台开始快速发展,2012年进入了爆发期,2013年则开始蓬勃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3年6月已超过500家,全行业成交量已突破1000亿元。网贷平台除了给投资者和融资者提供交易渠道,还对投资者承诺保障本金,部分平台甚至承诺保障利息。如红岭创投就承诺保障本金,一旦发生违约风险,众筹平台为出资人垫付本金。

  就股权模式的众筹平台来说,国内目前没有严格意义上的股权众筹,但已有一些平台涉及股权融资,主要以红岭创投、天使汇为代表。2013年初,红岭创投涉足股权融资业务,为P2P网贷中具有稳定还款记录、现金流良好的客户,量身设计股权融资或债转股的操作方案,并通过旗下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下称“红岭基金”)以股权代持的方式,介入初创期企业或者项目的股权投资。与国外的投资众筹不同,红岭创投的股权融资模式不是设立一个直接连接投资者和融资者的股权交易平台,而是通过设立红岭基金的方式,先在平台上向投资者发布股权融资信息,让投资者出资并与红岭基金签订股份代持协议的同时,由红岭基金出面代为持有融资企业的股份。

  另一个知名的网络投资平台则是天使汇,是一个为创业者和天使投资人之间架起交流平台的社交网络门户。通过为创业者和投资人建立各自的页面,使得双方可以在线上交流、相互了解。天使汇也在线下举办见面会和通过合作伙伴推荐项目的方式帮助创业者和投资人达成融资意向。尽管如此,天使汇还算不上一家真正意义上的众筹平台,因为它对投资者有较高的要求,必须达到人民币300万元的准入门槛。如此高的准入门槛,注定了普通大众不可能参与其中,其对公司支持的影响力也就有限。而实际上,参与投融资的群体也确实没有本质变化,参与投资的多半是原来就知名的机构投资者和天使投资人,只是将投资人发现项目、创业者寻求资金的过程搬到网上。

  此外,2013年6月新上线的大家投网站也在探索股权众筹的另一种模式。大家投是一个对接天使投资与创业项目私募股权的投融资平台。其运作模式是:由创业公司在平台上发布项目,当吸引到足够数量的小额投资人,并凑满融资额度后,投资人就按照各自出资比例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再以该有限合伙企业法人身份入股被投项目公司,持有项目公司出让的股份。在此过程中,大家投为天使投融资双方提供的是订立投资合同的中介服务,通过向投资人提供目标公司的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等商业信息,促成投资人与目标公司股东签订增资扩股协议、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他协议。

  红岭创投、天使汇和大家投的业务模式尽管与国外的股权众筹有着显著不同,但在当前我国法律环境和市场环境下更具操作性,不失为众筹模式在我国资本市场应用的有益尝试。在发展方向上,股权众筹平台未来可能会直接涉足创业投资,投资于本平台的优秀项目,甚至转型为孵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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