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质上把握新闻的真实性

Mark wiens

发布时间:2022-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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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这是每一个从事新闻工作的人所应知的基本常识。然而,在各类新闻媒体每天产生的大量稿件中,不符合客观真实的报道也不鲜见,久而久之,使受众对媒体产生了信任危机。面对广大受众的期待, ...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这是每一个从事新闻工作的人所应知的基本常识。然而,在各类新闻媒体每天产生的大量稿件中,不符合客观真实的报道也不鲜见,久而久之,使受众对媒体产生了信任危机。面对广大受众的期待,新闻工作者要以“真实”为第一要求,报道经得起检验的新闻。这就需要从本质上把握新闻的真实性。

  新闻真实性指的是在新闻报道中的每一个具体事实必须合乎客观实际,即新闻报道中的时间、地点、人物、事情、原因和经过都要经得起核对。新闻事实是客观存在的真实,是一种“本真真实”。

  在说“新闻真实”之前,让我们先来看看“新闻失实”状况。这些年,大大小小的假新闻可谓层出不穷,尤其是表现在网络这个新兴媒体上,简直是泛滥成灾。加上一些不明的网民推波助澜,网络假新闻已成为网络谣言的重要支流。这虽然不能全怪新闻界,但新闻媒体有一定的责任。而对于传统媒体来说,由于近年来新闻从业人员门槛大幅度降低,报道失实其实也成了一种常态,只不过有的影响大,全国都知道了;有的影响小,只被业内人士掌握。

  对报道者来说,造成新闻失实,有的是主观故意,有的则是主观无意。主观故意,即有意造假,这种情况在近年来时有发生,有的还形成轰动效应,最终造假者受到应有的处罚,落得身败名裂。为了治理新闻失实现象,中宣部等五部门在2010年底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杜绝虚假报道增强社会责任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在全国新闻单位开展了一次“杜绝虚假报道增强社会责任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专项活动。此外,多数媒体内部对造假现象也有相关处理措施,轻则通报批评、经济处罚,重则降级降职甚至开除公职。

  对于故意造假的情况,行政手段可以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造假者一经暴露,在业内、在社会上都会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并将为自己的不当行为埋单。而对于因无意而造成的新闻失实或新闻局部失实,则主要应当依靠提高新闻工作者的素质和业务水平,使其从自身“源头”控制失实现象的发生。

  无意失实,大多数情况和新闻采编人员的自身素质有关。比如,责任心不强,因粗心大意造成稿件背离事实;素养不够,缺乏对新闻事实的基本判断,致使导向出现偏差;业务水平不高,把新闻真实性与文学真实性混为一谈,等等。

  面对众多的新闻素材,记者在采访中,便会涉及到新闻报道的表面真实与本质真实的关系问题。有的记者在做新闻报道时,往往只抓住事情的表面真实,而忽视了其本质真实,从而造成报道失实。此类教训不胜枚举。

  某地有个文学爱好者,虽然写了些文章,但因为质量不怎么样,在报刊公开发表的不多。可是,他每年都花不少的钱去买一些“山寨组织”颁发的所谓“获奖证书”,久而久之,著作没有“等身”却证书“等身”。然后,他请当地的年轻记者来宣传自己。记者一看这么多证书,便把他当成“大家”、“优秀作家”进行报道。结果可想而知,媒体的做法在当地文化圈引起了不小的负面影响。

  在这个案例中,记者就是通过“获奖证书”这个表面真实,得出了一个有问题的结论。而这个事情的本质真实,应当看当事人的作品影响力:没有相应的作品,是无法得出“优秀作家”这个结论的。

  表面真实与本质真实的关系是复杂的,在新闻写作中,如果只看到表面,就很容易说错话,甚至闹笑话。我们要认识到,有些表面现象往往和真实本质相去甚远;有些表面现象是不稳定的,正处在变化中,可能随着时间推移形成很大的反差。新闻报道当然不能只看片面,不看全局,断章取义地下结论。这就要求我们作风要深入,采访要全面,思考要周密,要善于用发现的眼光和敏锐的思维洞穿事物的本质,这样才能不被表面现象所迷惑,才能防止报道失实。

  还有一种情况,也容易造成新闻报道本质上失真,那就是对正在进展中的事情过早地下结论。常见的如某地新上一个项目,报道者动辄在文末提上一句“该项目投产后,将给地方提供若干税收”、“将极大地推动当地经济发展”云云。而事实上,这种事情往往算不准,很有可能因为某些不可预测的因素导致“美好前景”大打折扣,从而使报道出现部分失实。还有,随着区域经济合作日益密切,把经济合作活动中的“意向”合同当做正式合同报道,也是失实“风险”较大的报道类型,值得同行们注意。

  从本质上把握新闻的真实性,还要善于透视表象,深挖“背景”,做出深层次的新闻。任何一种现象都是直接或间接表现本质的,任何一个“现象性新闻”的背后都会隐藏着“本质性新闻”,都会有“新闻背后的新闻”。笔者曾经做过一个《六十七吨水泥建个篮球场》的追踪报道。笔者在基层采访时了解到,某村建了个普通的篮球场,村委会做账时,显示用了67吨水泥。而据专业人士介绍,这种篮球场,只需要二三十吨水泥就足够了。笔者意识到,事情的背后,不仅仅是做假账的问题,而是隐藏了一系列经济问题。笔者以此为突破口,层层深入,最终“逼”得有关部门共同介入,对该村的问题进行彻查,使数名相关当事人被绳之以法。

  造成新闻失实,不仅和新闻从业人员的学识、能力有关,还和利益驱动(包括媒体和个人)有关。这比较突出地表现为“市场卖点”与新闻真实之间的矛盾。如何处理“市场卖点”与新闻真实之间的矛盾,应该作为一个现实问题引起业界关注。

  随着媒体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近年来,一些新闻单位无视新闻规律的客观要求,片面追求市场卖点,不从本质上把握新闻的真实性这个原则性要求。这种做法严重损害了新闻行业的形象,尽管这种媒体可能很快在市场走红,但受众不是那么好欺骗的,蒙得了一时,蒙不了一世,最终只能是饮鸩止渴,自毁前程。

  另一方面,一些作者为了追求上稿率,也喜欢任意拔高或篡改事实,求新求异,以达到吸引受众眼球的目的。他们把新闻素材当做“橡皮泥”,根据发稿的需要,想捏成什么样子就捏成什么样子,或捕风捉影、胡编乱造,或虚构情节、张冠李戴,或夸大其词、哗众取宠,根本不把新闻真实尤其是本质真实放在心上。这种做法用多了,迟早会被人识破,最终留下的是“××写的稿件不可信”的标签。

  我们不反对新闻工作求新求异,相反,唯有创新才有前途。新闻工作只有重改革、重创新、重特色,才能消除受众的审美疲劳,保持新闻媒体的生命力。但是,寻找“新”角度的前提,就是必须把握事实本质。如果新闻角度背离事实本质,导致本质上的不真实,那就是舍本求末、得不偿失了。

  笔者在给基层通讯员讲课时,经常表达这样一个观点:宁愿事实不够感人,宁愿数字不够惊人,甚至宁愿不发稿,也不能造假、不能夸张。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发稿事小,失节事大,因为一篇稿件而毁了一世清名,这笔“买卖”可就亏大了,不值得!

  “市场卖点”与新闻真实并非水火不相容。讲究新闻真实,并不影响市场卖点;相反,越接近本质真实,越可以促进市场卖点,因为读者最想知道的核心内容就是事实。为了追求一时的“市场”而忽略“真实”这个“内容之王”,这是一种典型的短视行为。而正确的做法就是通过创新内容与形式,不断提高新闻宣传水平,当然,这就是另一个话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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