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互联网金融经历了怎样的发展历程?又有着哪些特点?

Mark wiens

发布时间:2022-07-29

我国互联网金融经历了怎样的发展历程?又有着哪些特点?

  金融的基础功能中,支付由于与很多其他的金融服务联系在一起,因此是非常重要的一项。互联网金融模式具有支付便捷的特征。这主要是由于在相关信息技术的支持下,主流支付手段逐渐被移动通信设备、无线通信设备所构成的移动支付手段所替代。

  由快捷、方便、成本更低的第三方来完成支付成为商家和客户进行支付的选择。而互联网具有普惠性质的平台降低了进入门槛,使得其受众更加广泛,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等问题的解决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二)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相对较低。互联网等相关信息技术的发展是支撑互联网金融模式发展的基石。基于相关技术的信息处理功能,我们更容易辨别互联网金融主体的金融行为。这主要是因为,通过社交网络、搜索引擎、云计算等生成和传播信息并进行组织和结构化地分析,新的获取信息的方式得以产生。通过这种方式,每个个体产生的有限信息被整合和拼接成为一个相对完整的整体,从而给金融交易提供了充分的信息基础。

  因而,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不对称的信息变得更具标准化和结构化的性质,最终形成了动态变化、时间连续的金融市场信息序列,从而使得金融交易的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得到了有效的降低,即使市场具有相对较低的信息不对称程度。

  (三)资源配置具自主性。依托于互联网平台和互联网相关信息技术,我们能够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较为方便地查阅交易对象的交易记录、通过信息技术对数据进行深入的挖掘和分析,在此基础上,较为全面和深入地掌握交易对象的信息,使资源配置效率得以提高。

  更进一步地,作为一种直接融资方式,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无需金融中介的参与,资金供需双方能在互联网上直接进行供需信息的匹配,从而较为高效地实现个人投资渠道和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等供需对接问题的解决。由此,在互联网平台上,可以同时进行的双方或多方交易以及完全竞争的定价都将最大化提升资金效率,从而最大化社会福利。

  (四)具有独有的风险特征。首先,互联网金融由于出现时间较短,因此,我国的金融法律法规还未涉及互联网金融的很多方面,互联网金融的相关企业开展的业务极易处于监管漏洞和法律盲区之中,累积风险。其次,由于互联网金融是金融与互联网技术结合的产物,其技术风险也是显而易见的。计算机病毒或是平台技术的缺陷等都可能导致整个互联网金融体系出现系统性风险。

  同时,由于互联网金融集中了海量的数据,对数据信息的管理不当造成信息的损坏、丢失甚至泄露也是它的一个主要风险。创新能力强是互联网金融的一大特征,但同时也是风险的来源。互联网金融相关企业面对的不确定因素较多,创新过度或是跟不上其他企业创新的步伐都可能导致相关企业丧失持续盈利的能力而走向失败。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历程。互联网金融这一概念的提出是在其开始引起广泛关注的2012年,但是,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出现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这里,我们大致将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

  (一)互联网与金融的初步结合阶段。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到21世纪初这个阶段,互联网金融业态并没有真正形成。这个阶段主要是金融机构通过运用互联网提供的技术支持,使业务能够在网上进行办理。在这期间,银行通过搭建网上银行平台进行包括开户、转账、查询、理财等传统业务的处理,证券公司提供网上服务,同时一些IT公司通过网站提供证券行情数据分析和证券咨询等服务。

  (二)互联网金融的萌芽阶段。从21世纪初到2012年,是互联网金融业态产生的萌芽阶段。在这期间,以搜索引擎、移动支付、社交网络、云计算等为代表的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并且开始深入到金融业务领域。此间,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始逐渐发展,网络借贷开始萌芽。2007年,我国第一家网络借贷平台拍拍贷成立;2011年,第三方支付牌照由人民银行开始正式发放,使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发展开始规范化。

  (三)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阶段。这一阶段以2012年为起点。这一年,互联网金融这一概念被正式提出。而在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的2013年,互联网金融更是得到了飞速的发展:首家专业保险公司——众安在线正式获批并在线开业;众筹融资平台开始逐渐发展;P2P网络借贷交易额快速增长。

  而传统金融机构也开始进行自身产品与业务模式的转型和改造,进行线上创新型平台建设。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这一概念首次进入了十二届全国二次会议的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已经引起了政府部门的关注。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的业态及其发展现状。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的2013年是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的一年。这一年,凭借余额宝规模的爆发式增长,天弘基金一举挺进前十大基金公司之列;P2P由于数倍于传统金融产品的高收益而受到追捧:第三方支付机构在获得支付牌照后也逐渐走上了正轨。可以说,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各个业态在2013年都有了显著的发展。

  对于互联网金融当前的主要业态分类,可以按其业务类型划分为第三方支付结算类、互联网融资类和投资理财类三个大类,同时,在此基础上对互联网金融的各种业态现状进行阐述。

  (一)第三方支付结算类。近年来,第三方支付在我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在第三方支付的模式中,与互联网金融相关的主要是互联网支付和移动支付中的远程移动互联网支付业务,其代表平台主要有“支付宝”、“微信支付”、“财付通”、“拉卡拉”和“快钱”等。此类支付方式不受到支付终端成本的限制,具有多样且便宜的付款和转账方式。

  因此,通过此类支付平台支付的金额在过去几年得到了快速增长。根据艾瑞咨询的数据,我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交易规模包从2006年的451亿元增长到2013年的53729.8亿元。而远程移动互联网支付的交易规模则在四年的时间里,从2010年的36.3亿元左右猛增到了2013年的约11355.8亿元,其在整体移动支付中的占比也从2010年的6.2%飙升到了2013年的93.1%。

  整体来看,第三方支付类业务的线上市场已经逐步走向了成熟,而随着移动支付技术的发展,具有高成长空间的线下市场将成为多方竞争的核心领域。第三方支付业务的迅猛增长,为互联网金融相关机构带来了多重的收益。

  从表面上来看,第三方支付业务为其带来了备付金账户沉淀资金的利息收入以及支付的手续费收入;而更具重要意义的收益则是此类业务带来的客户的转账、交易、信用卡还款等极具价值的数据信息。

  这类信息使其对客户的消费偏好有了更多的了解,而同时,这也对客户信用情况普及度的提高有着重要作用。而从银行方面来看,第三方支付也因此对以往占有支付结算主渠道地位的商业银行带来了一定的威胁。

  (二)互联网融资类。由于传统的银行业务具有较高的审批和管理流程成本,因此银行并不情愿开展具有较高风险的中小微企业的信贷业务。而互联网融资类业务则为这类业务提供了较好的解决方案。借助于互联网平台,此类互联网金融业务将过去分散的民间借贷整合到了互联网上,并通过大数据的分析方法对风险进行评估,在有效降低业务成本的同时也为小微企业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融资来源。

  就互联网融资类业务的模式来看,主要有P2P借贷、供应链金融和众筹融资三种模式。P2P借贷,即“个人对个人”的通过互联网实现的点对点。在这种融资模式中,P2P平台扮演了借款人和人的中介或信用担保的角色,主要可以分为以陆金所为代表的一对一有担保模式、以拍拍贷、人人贷为代表的一对多的线上模式以及以宜信为代表的多对多的债权转让模式。

  供应链金融则是指借助互联网电商平台商品流、信息流方面的优势,以小贷公司等形式帮助其经销商或供应商进行融资。供应链金融通过立体获取各类信息,把握供应链企业整体的可控风险而达到增强单个企业的不可控风险防范能力的目的,使得供应链的整体竞争力和管理效率得到了提升。

  这类互联网融资模式目前主要以阿里巴巴的阿里小贷和京东的京保贝为代表,其资金发放渠道与资金来源均相对独立,并以公司独立法人承担相应的风险。众筹融资是指利用互联网的平台,项目或创意的发起者对其项目进行展示,而众多投资者根据相关信息选择投资项目并为其提供资金支持,使得项目的融资不通过如银行、PE、VC等金融中介机构。

  目前我国主要有点名时间、追梦网等平台。而在其发展的后期,出现了如天使汇等股权众筹平台。其是针对较大项目的专业众筹平台,投资于有发展潜力的创业企业。

  (三)投资理财类。互联网投资理财类业务的快速发展是互联网金融引起广泛关注的一个主要原因。其中,第三方理财产品销售平台主要是使客户能在网上平台一站式购买不同基金或保险公司管理的不同风格的理财产品。以保险销售为例,根据艾瑞咨询的数据,2012年我国保险电子商务市场在线亿元,比上年增长110.3%,占保险市场整体保费收入的比例为0.26%。

  2016年,其规模将达到590.5亿元,占整体保费收入的比例将增至2.6%(如图2所示)。虽然根据现有的数据,我们无法得知保险网销收入中官网直销和来自电商等综合平台直销或代销的数据各自为多少,但单纯从网络销售的整体情况来看,第三方理财产品销售未来将会有较大的提升空间。而与第三方支付平台或互联网其他平台相结合的理财产品业务自推出以来得到了迅猛的发展,成为了互联网金融的代名词。

  2013年6月上线起就以极快的速度不断增长,在2014年,其增长势头愈加猛烈。1月150,天弘基金宣布余额宝规模超过2500亿,一举超过稳坐头把交椅七年之久的华夏基金,成为新的行业第一。

  2月底,余额宝的规模已经达到了5000亿人民币,跻身全球第七大基金和按规模计算的第三大货币基金。在2013年11月正式上线开业、由阿里巴巴、中国平安和腾讯联手设立的众安在线财产保险公司则是国内第一家创新型互联网保险公司。

  它的创新之处在于它不仅通过互联网销售既有的保险产品,而且主要希望依靠互联网技术及思维,推出基于化解和管理互联网经济的各种风险的针对不同互联网的参与方的创新型保险产品,从而为互联网的经营者和参与者提供一系列的风险解决方案。其现有的众乐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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