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型的金融业务操作模式包括相关的监管制度

Mark wiens

发布时间:2023-05-06

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型的金融业务操作模式包括相关的监管制度

  互联网金融一方面是指一种新型的金融业务操作模式,建立在银行等金融服务机构准备的服务器上,将金融数据存储在服务器上,使用安装在机构内部的电脑上的相关的业务操作软件,通过互联网以及企业之间的局域网进行操作;

  另一方面指除了新型的金融业务操作之外,还有包括支撑金融交易的法律、法规环境、监管制度等,还包括金融业务操作的主题——相关金融机构、企业,以及互联网金融市场等,也称为网络金融。

  互联网金融模式包括第三方支付、在线理财产品营销、金融中介、金融电子商务、众筹等,是互联网技术与金融领域结合的时代产物。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最大的不同是业务操作的过程中利用的媒介不同,更依赖网络,需要通过网络运作。

  互联网在金融业务流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也使得互联网金融具有一些传统金融不具备的特点,比如互联网金融的信息透明度强、全民参与高度实现、机构之间协作性更好、中间流程成本低、用户自己操作更快捷等特点,能够使得用户觉得更贴心,更符合当今时代快速、信息化的特点。

  1.电子商务金融化定义。电子商务金融化的定义方面,目前并没有相关文献给出明确界定,现有的部分文献都集中于电商金融的方面。本文出于研究的目的,定义电子商务金融化是指电子商务平台推出金融服务类产品的行为过程,与电商金融略有不同。

  电商金融是指互联网虚拟货币、互联网信贷以及供应链融资等一些通过P2P网络或者电子商务平台操作的许多金融操作模式,包括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为主体采用电商技术开展业务以及电子商务平台涉足金融业两方面,而本文认为电子商务金融化是属于电子商务与金融两大体系相融合的过程,但侧重于互联网下的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向金融业务领域深入方面的含义。

  目前市场上出现的P2P网络借贷、电商小贷服务、第三方支付等以互联网电商平台为服务提供方的三种模式作为主要模式。

  1)电商小贷,即电子商务平台针对中小企业推出的信用服务,主要表现形式有供应链融资等。其中传统意义上的供应链融资包括国际、国内、省内、市内四种融资模式,以供应链上相互联系的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为融资对象,依据供应链中企业之间的相互关系、交易地位以及供应链特点等采用不同的融资方案,依据货权、资金控制权解决融资对象金融融资问题。

  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代银行提出新型的基于电子商务的供应链融资服务能够有效解决传统供应链融资的确定融资对象,实现替代银行以及信息通畅等问题,能够有效地解决融资流程中固有的因为信息问题产生的融资、担保难的问题。

  在具体的电商参与的供应链融资过程中,这种融资服务对于促进整个供应链突破融资瓶颈、有效解决供应链融资成本高问题,降低供应链融资门槛,帮助中小企业发展,并最终帮助供应链融资整体中核心企业与配套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发展电商供应链融资、鼓励电商供应链融资对于解决社会闲散资金闲置问题、拓宽中小企业融资途径等方面都有重要意义。

  2)P2P网络借贷。它也是一种新型的金融业务模式,是电子商务金融化的具体表现的一种。实际操作过程中,借贷双方的信息资料都能通过网络平台查询,具体借贷过程中双方签订的合同、办理的手续等都是通过互联网平台的操作实现。

  P2P网贷是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而产生的,作为电子商务金融化的一种,其具有的高效、透明、快速、门槛低等特点时期能够迅速适应当今经济需要,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在国内以人人贷、有利网比较著名。

  3)第三方支付。作为电子商务金融化的一种模式,文中主要指电子商务平台作为支付媒介推出的交易模式。具体来讲,电子商务平台与一些主要银行包括国内、国外的银行等签订合作协议,作为电子商务平台的资金支撑,提供电商平台具备支付的资格。

  买方选定第三方支付交易平台时,在交易发生过程前,买方预先将资金转移至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一种电子钱包中,再受到所买的货品后进行验货、质检,当符合标准时,通知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给卖家,这样电子商务平台将资金付给买方之后,交易结束。

  这种交易方式随着网上购物平台在进入21世纪以后的发展迅速兴起,是电子商务金融化中发展时间较长、比较大众的一种方式。在国内比如支付宝等都是这种模式。

  电子商务金融化与互联网金融有着密切的关系。首先,互联网金融是电子商务金融化产生的基础。因为本文中定义的电子商务金融化主要是指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进行P2P借贷业务、供应链融资业务以及第三方支付业务等是金融领域与电子商务领域的结合,这其中互联网金融的无论是技术还是理论基础以及业务操作模式,都是电子商务金融化的基础;

  其次由于互联网金融中包括众多的发展模式如P2P借贷、众筹融资、电商小贷以及虚拟货币等更多模式,而电子商务金融化的模式包含在互联网金融之中,是比较侧重以互联网电商平台运营商为主体参与的具体业务。

  平台经济是互联网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产生的理论,以实践为主,主要是将“平台”作为主要的研究对象,研究领域涉及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信息经济学以及交易成本理论等领域,研究内容包括关于平台建设的详细分类、业务模式、发展策略、布局策略等。平台经济理论以平台构建以边际成本为零、边际收益为前提假设,具体研究虚拟经济下的互联网技术与虚拟平台的经济活动。

  平台经济理论认为通过利用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建立在经济基础上的网上银行等平台,不仅可以获得规模经济,若能将其扩展到更广泛的客户群空间。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专业服务的同时也提升了公司在风险控制方面的能力,降低金融服务的成本,提高金融服务资源的配置效率。

  长尾的概念是由克里斯·安德森在2004年提出,以幂律和帕累托分布的理论为基础,是为了研究亚马逊等互联网信息时代的网络平台而提出的,其经济意义就是提倡重视小规模的市场的集聚价值,以达到巨大的经济效用。

  长尾市场的意思是小众市场,具体含义由菲利普·科特勒提出定义:长尾也称利基,是定位非常窄的群体。与传统上认为应该把注意力集中到一些重要的市场方面的理念不同。

  传统认为如果用一条递减曲线来表示市场划分,那么重要的市场是曲线的头部而长尾市场则是曲线的尾部,这种小众市场并不一定需要特别优质的服务,而长尾理论正是认为处于尾部的长尾市场应该受到重视。

  长尾理论在于充分发挥长尾市场的价值。该理论认为,考虑到成本和效率问题,如果营销或者消费渠道足够发达,那么生产或者营销成本将会迅速降低,这时普通小众个体的成本也就降低,这时集聚小众市场的力量,能够创造更多的优势。

  在互联网技术发展的时代下,通过利用互联网技术,发展的网上业务模式更能有效的发现小众市场,并针对小众市场的特殊性定制特殊化服务,推行独特性的服务。

  金融自由化理论,是由莱纳德·麦金农以及爱德华·肖正式提出的,旨在对当时背景下金融压抑现象研究解决办法。两位美国的经济学家提出的金融自由化理论的中心内容包括,以利率为中心,以实际利率反映资金供求的市场状况为目的,鼓励政府采用宽松的金融监管政策,放松对金融机构的约束,促进利率实现上升。

  这样会引导社会上的投资者对于投资成本与期望收益之间权衡的重视,注意考虑融资成本,由此会推动社会上的资金配置效率自动最优,同时,也会导致普通大众处于高利率的影响,增加储蓄,进而能够为资本融通提供方便。

  该理论具体内容包括:1)对现有金融制度包括监管制度实行改革,改变以往政府方面对金融过度干预的现象,保护金融的发展的自由度;2)改变金融机构对市场利率的限制,通过利率的市场化来加强国内资本市场融资能力并同时降低国内资本市场对国外资本的依存度;3)通过改革利率监管制度,实现利率的市场化,由此体现利率反映国内市场资本需求的职能,体现汇率反映外汇市场的资本供求情况的职能;4)市场化的利率上升,带来国内储蓄增加,国内通货膨胀遭到抑制,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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