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大基本特点角度谈一谈数字人民币的思考

Mark wiens

发布时间:2023-05-01

从5大基本特点角度谈一谈数字人民币的思考

  数字人民币试点至今,已经在批发零售、餐饮文旅、政务缴费等领域形成一批涵盖线上线下、可复制可推广的应用模式。可以说,数字人民币的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后试点阶段,这个阶段的目标不再仅限于“试点”,而是需要从试点试行到应用和场景的扩面增量。

  尽管如此,目前很多消费者甚至部分业内人士对于“数字人民币”的认识仍然不够,造成了一些错误的观点。本文仅从数字人民币的基本特点角度谈谈一些思考。

  《中国数字人民币的研发进展》对于数字人民币作了比较官方的定义,即数字人民币(e-CNY)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由指定运营机构参与运营并向公众兑换,以广义账户体系为基础,支持银行账户松耦合功能,与实物人民币等价,具有价值特征和法偿性。

  一方面,数字人民币的设计需要满足个人匿名交易的合理需求(部分类似现金的能力),因此其在钱包的矩阵设计上遵循了“小额匿名、大额依法可溯”的原则。

  简单点说就是,数字人民币钱包按照客户身份识别强度分为不同等级的钱包,并赋予其不同的限额。身份识别强度等级低的钱包拥有更小的交易限额,比如四类钱包仅用手机号就可以开立,而根据《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电信运营商不得随意将手机号对应的客户信息披露给包括人民银行在内的第三方。因此,用手机号开立的四类钱包实际处在匿名状态。在这个基础上,运营机构本质上也无法得知具体的用户信息。

  当然,数字人民币一类、二类、三类钱包为实名钱包,单笔支付限额随着实名强度的增强而提高,一方面满足公众大额支付的需求,另一方面对于大额交易能够有效追踪,防范风险。但对比电子账户开立需要收集九要素信息,数字人民币体系收集的客户信息少于传统的支付模式。

  另一方面,数字人民币需要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按照“最小、必要”原则收集信息。在整个数字人民币生态体系中,仅有运营机构收集服务与运营所必需的个人信息,中国人民银行仅处理跨机构交易,钱包服务产生的个人信息由运营机构收集和存储。同时,无论是交易和消费过程,信息都需经过匿名化和去标识化处理,在正常交易的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获取相关的交易信息。

  比如在电商平台购物时,除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快付时用于关联电商平台账号的用户手机号码外,不会向电商平台提供其他用户信息,如号、有效期等信息,有效保护公众个人隐私。

  当然,数字人民币App在实际运营过程中,需要根据用户意愿和钱包开立等级,收集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的必要个人信息,确保注册、登录、密码修改及找回等基本账户功能的实现。

  因此,正如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所言,完全匿名从来不在各国央行数字货币的考虑范畴之内,只有在符合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等监管要求前提下的有限匿名才是国际共识。

  其银行账户松耦合的设计,旨在惠及没有银行账户的人群,使未拥有银行账户的公众仅需手机号便可开立数字人民币钱包,包括老年人、乡村地区部分人群甚至短暂来华的外国友人等,均能通过数字人民币享受基础的金融服务。

  这也是上文提到的小额匿名的四类钱包以及“准账户”硬钱包可以不与银行账户强关联而使用。尽管目前数字人民币的指定运营机构仅为10家(不排除未来更多运营机构加入的可能),但未来用户在数字人民币钱包服务的获得上甚至可以通过2.5层的诸多中小银行来实现,这是必然的。

  数字人民币的“双离线”支付指数字人民币在交易过程中,收付双方的终端都处于“离线”的情况下仍然能够完成支付。其能够满足在地下室、停车场、山区甚至是地理灾害等特殊环境下的支付需求。

  数字人民币的“双离线”支付并不是什么新鲜技术,简单点理解类似于“公交卡”刷卡。但公交支付属于闭环场景,支付金额和支付环境相对可控,因此在实际消费场景下,真正实现双离线支付需要考虑诸多安全因素。

  “双离线”支付并不是什么高难度的技术,但也不像有些人理解的那么简单。一方面,目前的双离线支付主要采用NFC技术来实现,需要收付双方设备具备内置安全芯片的硬钱包功能(涉及数字证书的存储、签名和传输)。因此,只有具备硬钱包功能的手机与手机、手机与POS终端之间才可以实现双离线支付功能(具备收付款功能的可视卡硬钱包也可以)。

  另一方面,数字人民币的双离线支付和二维码“离线支付”是两个概念。离线支付主要涉及的是“先记帐,后扣款”的信用支付问题。比如支付宝“空中离线支付”,用户通过飞行模式状态下的手机支付宝App,扫描专用的订单付款码,确认支付核验身份并生成离线支付凭证吗供空乘扫码存储凭证,落地联网后完成扣款。该功能涉及到平台的事后追缴过程,万一用户不愿意承担该笔支付而逃票,那么平台需要为该笔支付兜底。

  数字人民币的双离线支付则完全是由离线的支付终端交互实现资金的转移,因此理论上支付币串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存储于本地,因此涉及到的是有限存储空间的可离线支付次数、离线状态下货币的二次流转问题等。

  在传统的四方模式下,由于收单机构、清算机构的存在,支付并不能立刻实现结算,当中涉及到资金的流转和垫付,也就是通常我们所说的“T+0”“T+1”“T+2”。这样的情况下,支付与结算是割裂的,即支付端客户的钱并没有随着支付而即时进入商户的账户,虽然有些银行为商户提供即时到账服务,那也是收单机构先行为商户垫付的款项。

  数字人民币具有物权属性,与实物现金具有同样的法律性质,收付款人进行点对点支付和结算,同步完成货币价值从付款人向收款人的转移,实现支付即结算。价值特征使数字人民币实现支付和结算的同步完成,并通过数字人民币所有权完成转移确保结算最终性。

  因此,从结算最终性的角度看,数字人民币与银行账户松耦合,基于数字人民币钱包进行资金转移,可实现支付即结算。在支付完成后实时到账,商户无需等待账期即可收款,缩短资金周期,使得商户易于接收。简而言之,数字人民币的交易是“点对点”的,无非是个人钱包到个人钱包、个人钱包到对公钱包、对公钱包到对公钱包的交易路径,中间不涉及任何清结算问题,因此支付和结算是同步完成的。

  数字人民币通过加载不影响货币功能的智能合约实现可编程性,使数字人民币在确保安全与合规的前提下,可根据交易双方商定的条件、规则进行自动支付交易,促进业务模式创新。数字人民币在建立支撑智能合约应用的生态方面有信任优势、互通优势和后发优势,有利于提升交易透明度和资金管理的智能化水平,降低结算和合规成本。

  在移动支付网看来,数字人民币的可编程性是其最大优势,未来智能合约的发展空间非常大。其灵活性可以适用于多种环境和关系,比如定向用途、定向人群、定向场景等。

  数字人民币实行的是中心化管理,但从未表示过智能合约是中心化的。当然,智能合约概念的出现远早于区块链,智能合约的运行条件也并非只有区块链才可满足。

  在双层运营架构下,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搭建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生态服务平台,并制定下发配套的业务规范、技术标准;各运营机构搭建合约运行环境,通过与中国人民银行对接,为生态各方提供参与者准入、合约产品部署、合约模板等智能合约基础服务能力;智能合约商业服务平台通过与运营机构银行对接,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智能合约商业服务,共建智能合约生态。

  当然,当前数字人民币的智能合约生态建设仍然任重道远。在数字人民币的顶层设计框架之下,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既要满足智能合约本身的“一致性、可观测性、可验证性、隐私性、自强制性”特征,也要发挥数字人民币体系的业务技术优势,更好支撑数字经济发展。

  也因此,穆长春在2022中国国际金融年度论坛上曾表示,随着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智能合约的技术运行条件已经不再是障碍,智能合约是否能广泛应用,更多地取决于能否建立起可信的、开放的生态体系。

  对此,他也表示要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生态要按以下方向和原则来建设,一是坚持中心化管理和双层运营架构;二是保证合约模板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三是坚持开放和开源;四是持续进行技术升级,防范技术风险。其中,一方面,央行在中心化管理的基础上制定智能合约配套的业务规范、技术标准至关重要;另一方面,智能合约生态的开放和开源同样重要。他认为,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生态服务平台可以成为手机应用市场一样的开放平台,各类机构都能在这个平台上提供智能合约服务,并且可以像搭积木一样,根据用户意愿组合使用,实现开放、开源、共建、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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