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有哪些特点对我们的生活有有哪些影响呢?带您了解

Mark wiens

发布时间:2022-06-30

  人类的活劳动是农业经济的基础性生产要素,进入工业经济时代后,在活劳动的基础上又加入了资本。当今的数字经济时代,

  信息储存传递均以数字化为主,同时伴随着互联网、物联网的不断联通,数据总量呈现出爆炸式的攀升。

  数字技术与现实经济社会不断融合,极大地刺激了经济的发展,提高了经济的效率。同时数字化的生产要素以及数字化产品都可以无限的进行复制,作为消费品的数字化产品也不再具有传统商品的竞用性。第二,规模经济。传统经济时期,企业在长期生产过程中技术一定的条件下,随着生产要素投入量不断增大,要素的边际成本先减少再增加,呈现出倒U型趋势。

  这导致企业规模无法持续扩张,企业主在长期生产中,要不断调整要素投入量使其成本达到最低。但是随着新型生产要素数字化信息的投入,这一传统产业特征被打破了。

  有学者经研究后,发现互联网的应用价值和使用规模的平方呈显著正相关。对于以数据作为主要要素投入的数字经济而言,随着使用人数的增长,可获取的信息量也将以几何倍数不断上升。

  用户规模的上升、数据量的投入、企业的数字化产品产量和市场应用将成比例增长。同时因为其产品的可复制性,边际成本趋向于零,避免了企业产量越高单位成本越高的困境,所以随着互联网络不断的普及和下沉,企业可以通过不断地扩大网络用户规模,实现利润的最大化。

  第三,平台化与普惠化。依靠新基建的建设、新技术的应用中国已经建立起了很多平台性质的企业。信息的透明与易获取性,使得各类型企业可以通过平台直接与需求者实时沟通,供给和需求之间的距离被大大缩小。

  在工业经济时代的流通和消费过程中,所消耗的时间被极大缩减。比如电子商务平台,它可以将全国乃至全世界上亿的买家和卖家联系起来,这是在工业经济时期无法想象的壮举。

  与此同时也要注意到,虽然我国近些年发展速度很快,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但是贫富差距正在不断扩大,平台企业正逐步垄断着市场,所以包容性与普惠性的增长,应该成为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主流形态。这需要政府给予正确的引导,使得数字经济真正的普惠于民。第四,低成本。互联网与物联网不断渗透到各行各业之中,经济生活中的各个领域的成本都得到降低。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的建立和应用,使得企业生产成本、库存成本大大降低。

  同时数字化条件下的统购统销,使得资源配置省去了繁杂的过程。数字化技术的应用与互联网的联通,将主要中心城市的需求和生产部门的供给紧密联结在一起,极大地降低了资源的低效使用与运输中所造成的极大浪费。

  除此以外,商业活动中高昂的信用成本,在信用体系建立之前无疑会成为商业发展的极大阻碍。但是随着国家数字信用监管体系的建立,个人或者是中小型企业数字化信用体系的完善,市场主体的信用成本都得以降低,无论是在用人还是在资金募集方面的高额成本都得到了极大缓解。

  第五,动能转换。改革开放之初,我国的经济快速增长主要依靠简单劳动力和资源的大量投入,人口红利和丰富的资源要素,在当时成为帮助我国经济起步的重要动力。

  步入21世纪以来,资本开始逐渐取代劳动力成为助推经济发展的第一动力,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等高资本投入的行业开始兴起,带动我国经济总量步入世界前列。

  但是自从2008年经济危机以来,世界各国包括中国的经济发展方式都面临着亟待转型的问题。依靠高资本投入的发展模式已经无法再适应新时代的要求,信息经济和数字经济便依次应运而生了。

  这种新型经济模式发展的主要动力,则来源于复杂的科学性人类劳动同资本的有机结合,这种以数字经济为引领的创新型发展模式,将成为我国经济再次腾飞的主要动能。

  第六,数字融合性。数字经济的发展使各行业的边界趋于模糊,一、二、三产业内部和彼此之间都出现了融合的趋势,数字农业、工业4.0、数字金融这类新业态的出现是最好的证明。

  此外,微观主体中如生产者和消费者也出现彼此融合的现象,在生产过程中,企业和消费者不再是以前的单向选择关系。消费者在消费的同时,企业将通过数字技术分析消费者的偏好数据,将数据信息再次投入到生产之中。

  这使得正在进行消费的人群同时又成为了生产者,以这种间接的形式参与到生产之中。融合性的发展将使得产品供给质量更高,也更加符合现代社会的需求,同时也有助于我国供给侧改革的推进。

  第七,垄断性与扩张性。首先,在数字经济飞速发展下,大型互联网企业对市场来说具有很强的垄断性。这类互联网企业以大资本和技术垄断着用户们大量的数据信息,使用户对其具有很强的黏性。本应该作为供求双方的平台来优化资源配置的企业,反而成为了垄断型企业,严重地降低了市场的效率。

  其次,随着资本的不断积累,互联网企业正在涌向社会中的各个领域。数字化对于产业链的改造以及价值链的重塑将会对传统产业巨大产生冲击,互联网企业则可以凭借其海量的用户资源,快速掠夺着市场份额。

  随着第三次科技的爆发及其影响不断深化,除了数字技术本身飞速发展外,它在全社会范围内也正在与各行业不断融合。这种新时代的发展与融合对生产力的进步产生着巨大影响,对生产关系的重塑也提出了新的考验。

  就生产力方面而言。首先是劳动力部分,第一,工业经济时代的简单劳动力和低级技能的劳动者正在被逐步取代,取而代之的是自动化、智能化的机械设备。

  而机械设备显然无法通过自身创造任何价值,所以数字经济时代真正的劳动者即劳动力提供者是从事科学研究、设备研发的各种科研人员。新经济时代简单的体力劳动正在被复杂的脑力劳动所取代,科技劳动者的劳动和具体的工业生产过程已然发生分离。

  第二,数据信息这一新生产要素的生产过程往往被人们忽略,所以数字经济的劳动力除了包含参与工业生产和科技研发的人以外,还应该包含数据信息的提供者和生产者们。

  其次,随着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互联网的普及、数字技术的应用,劳动资料除了原本工业时代的大机器以外,还包括计算机以及计算机承载的一系列数字技术。

  生产要素的丰富自然要求劳动资料的丰富,数字经济下人们生产出可以处理数据的新型劳动资料,然后再将这些劳动资料投入使用,并对其所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以及加工,最后将提取到的有效信息作为生产要素投入到生产中,参与下一步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

  最后,随着新行业的出现与新技术的应用,生产力得到极大发展。劳动对象除了原本的实体物质外,数据这一非物质资源要素正在逐渐成为生产中所必须的一种资源要素,数据的投入使用可以生产出信息产品并参与物质生产。

  从使用价值生产过程中来看,数据要素的投入使得生产过程中无论是效率和质量都得到进步,市场中消费者的合意程度得到长足的进步,生产部门的价值创造能力显著提升。

  再从价值生产过程中来看,数据和土地、资本等要素一样并不直接创造价值,人类的劳动仍然是价值的唯一源泉。但是其价值需要在最终产品中得以体现,所以数据在分配过程中要参与分配。就生产关系方面而言。

  首先,人们可以同时以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形式存在。企业通过数字技术分析消费者的偏好,把信息要素投入到生产中,消费者在消费的同时也将作为数据生产要素的供给者参与到生产过程中。

  这将使得产品供给质量更高更加符合现代社会的需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但是需要认识到,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不会凭空产生,也需要依靠劳动来获取。

  如今劳动所囊括的范围极大的扩展了,从事劳动的场所也已经更加广泛,劳动者除了在工作时间继续同工业经济时代一样,在工厂中从事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外,资本对劳动的占有关系已经延伸到了人们的闲暇时间,人们在闲暇时间将继续在“互联网工厂”中进行劳动,生产数据这一类新型生产要素。

  传统经济相较于新经济时代,劳动者的劳动时间和私人闲暇时间有着明显界限,但是在新经济背景下很难再明确定义劳动者的工作与闲暇。现在的劳动者的闲暇时间虽然充足,但实质上已经不再是原本意义上的闲暇时间,只是转变了劳动方式的劳动。

  个人闲暇时间所进行的活动,与他人以及整个社会都存在着利益关系,私人生活不再只是私人生活,它可以为社会的生产创造价值,会为经济利益主体带来收益。

  大数据、数字化、互联网等技术的普及应用,使得人们在私人闲暇时间中,主观上从事着非生产性的活动,而在客观上却逐渐转化为生产性活动,私人生活也变得更加社会化。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中所研究的劳动的内容得到了极大发展,劳动的内容得到了极大丰富,资本对于劳动力的占有过程也变得更加隐蔽。劳动者的劳动再次发生异化,数字经济时代下劳动者白天生产出的产品,却让自身在闲暇时间中继续劳动。

  如果没有政府干预,那么社会越发展,劳动力就越被资本无偿地占有,资本家的资本与劳动者的劳动之间的冲突已经延伸进了日常生活的每个部分。

  其次,在分配过程中,由于在生产领域已经形成了数据信息这一新型的生产要素,所以基于我国目前的分配方式,数据信息的供给者应该得到相应的报酬,以保障市场中分配的公平合理性。

  而在实际情况下,虽然在分配过程中也给予了数据信息一定的份额,但是就目前市场中的分配结果而言,并没有充分实现数据信息的价值。而这部分物质利益正在被资本无偿的占有着,最终没有流向要素的真正供给者。

  这不仅不利于我国要素市场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更违背我国的基本分配制度,使得生产力无法得到充分地发展。

  同时这也是我国目前市场中按要素分配亟待改进的地方。再次,在交换领域中生产关系也发生着改变。随着数字经济的深化,工业4.0、物联网等新型数字技术层出不穷,市场中的各产业链上的生产企业与其上下游企业的联结变得更加紧密。

  从原材料的开采,到工业企业的加工,再到制造业的生产,最后到物流的运输都紧密的联结成一个闭环。各企业虽然分散在不同地区,但是却以一种整体的生产模式进行生产加工,使得各类企业都成为产业链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效率的提升具有显著的成效。

  然后,在消费环节中随着我国社会基本矛盾的转变,传统的商业模式在最终消费过程中过于单一,商品种类也已经不能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同时也不利于市场分工的进一步细化,会阻碍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所以在数字经济大发展的背景下,以数字技术为支撑的大型平台企业就得到了蓬勃地发展。

  大型平台企业以其平台性,使得全国范围内的优质商品都能得到广阔市场,加强生产企业之间的竞争,这既有利于满足消费者的消费需求,更加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

  与此同时,人们的消费类型除了物质商品以外,越来越重视非物质产品的消费,精神消费品越来越占据人们的日常生活。又由于数字产品的可复制性,该类消费品在近些年来得到了快速地发展。

  但我们也应该注意到,平台企业也在引导着消费者们的消费需求,平台以其庞大的体量控制着上游企业和下游消费者的行为,来实现其自身的利益最大化,这可能对社会造成不利的影最后,除了个人与企业在市场中的活动以外。

  政府治理也正在着手进行数字化转型升级,信息获取的迅速性和信息的有效性,将使得政府可以在更多领域对市场进行实时的监督管理与调控。

  提高预警能力、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加快构建新型政府治理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政府治理的前瞻性、有效性、引导性,拉近政府与群众与企业之间的距离,让看得见的手对于市场的干预更加行之有效。

  数字经济作为在我国新兴的经济模式,正对我国传统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产生影响。只有正确引导这对矛盾关系向好的方向转化、协调好我国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才能真正实现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所以我们必须要明确数字经济发展的目的,不能为了发展而发展,不能割裂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之间的关系,不能让数字经济脱离实体经济发展,更不能让数字经济在我国脱实向虚,摆脱政府监管无序地发展,而是要在实践中高度重视将数字经济的优势方面融入实体经济未来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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