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心区法院喜提三个湖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Mark wiens

发布时间:2023-04-29

天心区法院喜提三个湖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4月14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2022年湖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并发布20个典型案例,其中,5个为惩罚性赔偿案例。

  “宋某某、上海嘉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张某某商业诋毁纠纷案”获评“湖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2022年度)”!

  “被告人张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获评“湖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2022年度)”!

  “湖南希箭智能家居有限公司诉桑植某酒店、长沙市芙蓉区涛燕建材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案”获评“湖南法院适用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

  原告宋某某系《查理九世一雪山巨魔》《查理九世一黑雾侏罗纪》两作品作者。原告上海嘉印公司系该两作品著作权人。

  被告张某某系作家,著有《特警酷酷大冒险一孤守冰峰的雪人》《特警酷酷大冒险一恐龙岛惊魂之旅》。

  针对宋某某和上海嘉印公司《查理九世一雪山巨魔》作品,张某某于2018年3月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起诉宋某某和上海嘉印公司,主张《查理九世—雪山巨魔》抄袭其《特警酷酷大冒险系一孤守冰峰的雪人》作品,构成著作权侵权。

  2019年12月,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宋某某和上海嘉印公司的《查理九世—雪山巨魔》未构成抄袭,驳回张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该案判决后,张某某未上诉而生效。

  但是,在该判决生效后,张某某依然于2021年4月在新浪微博发布博文,称宋某某、上海嘉印公司在上述案件中存在不当行为、且主动提出和解等虚假、误导性信息,暗指原告存在抄袭。

  针对宋某某和上海嘉印公司的《查理九世一黑雾侏罗纪》作品,张某某于2021年3月9日,在新浪微博上公开发出通知函,称《查理九世-黑雾侏罗纪》与《特警酷酷大冒险一恐龙岛惊魂之旅》内容高度近似,存在复制与抄袭,侵犯其著作权。但是,公开发通知函后,张某某一直未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于张某某以通知函方式公开宣称《查理九世-黑雾侏罗纪》抄袭《特警酷酷大冒险一恐龙岛惊魂之旅》的行为,宋某某和上海嘉印公司也曾向天心区人民法院起诉张某某,要求确认《查理九世-黑雾侏罗纪》不侵犯《特警酷酷大冒险一恐龙岛惊魂之旅》著作权。后该案天心区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了宋某某、上海嘉印公司的该诉讼请求。

  对于张某某如上所有行为,宋某某和上海嘉印公司认为其已构成商业诋毁的不正当竞争,以此为由将张某某作为被告于2022年1月6日诉至天心区人民法院(即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在本案诉讼中,张某某辩称:第一,商业诋毁主体限于经营者,本人是图书创作的作者,并不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不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确定的经营者身份,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第二,本人微博是对案件的分析和表达自己的看法,并未编造任何事实。并且,微博关注度相当低,关注人数只有十五人,根本不构成传播,也不会对原告产生任何的不当影响,不存在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谓的商业诋毁。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张某某作与本案原告宋某某均为儿童文学作家,双方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被告张某某作为另案当事人,对司法未决的事实,仅凭立案通知书,便通过断章取义、夸大扭曲等方式表述其起诉事实,并且使用了“抄袭、确凿、详实的证据”等字眼,极易导致相关消费者产生不恰当的理解。并且被告将原告另案代理律师要求被告支付鉴定费用的事实在微博上声称原告宋某某代理人主动提出和解,该行为属于散布虚伪事实的行为。

  另外,被告并非通过正常途径以正常方式向原告作品出版公司邮送要求禁止侵权的通知,而是通过在微博上进行通知喊话的公开方式,足以让受众误认原告作品复制抄袭被告作品,其上述行为极易导致原告的读者或者消费者等相关公众产生不恰当的理解,从而对原告的商品声誉以及商业信誉产生怀疑和不信任,进而改变相关公众的选择,使得原告的社会评价度产生不必要的降低,不正当地损害了原告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其上述行为构成对两原告的商业诋毁。

  遂判决停止侵权、赔偿损失10万元并在《中国知识产权报》刊登道歉声明。后张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商业诋毁是不正当竞争的表现方式之一,但是对商业诋毁案件的审理很难以把握自由竞争、自力救济与侵权认定的尺度。

  法律并不禁止权利人通过警告、发函等私力救济方式制止侵权行为,但权利人发送侵权警告的内容和方式要适当,不能滥用侵权警告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甚至构成侵权。

  本案在梳理商业诋毁主体、客体等构成要件的同时,也对行为人以广而告之的方式发布侵权警示的自力救济和构成商业诋毁的界限进行明确,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

  在2023年4月26日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天心区人民法院依惯例推出涉知识产权保护系列典型案例。

  特别注意事项:天心区人民法院经省编办批准已成立创谷人民法庭,由其承接了原知识产权审判庭所有审判功能,办公地址已选定在天心区文化广告产业园区内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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